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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根据《浙江省扶贫办公室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扶贫办〔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的通知》(浙乡振发〔2021〕4号)和《关于公布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中标企业名单的通知》(浙乡振函〔2022〕1号)精神,以及《平阳县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服务协议》,经平阳县农业农村局班子2022年第7次班子会议研究通过,现将2022年平阳县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资金308.535万元(20569人,150元/人)拨付给你公司(账户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账号:9558851203000510519,开户行:工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该资金在年初预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专项列支(指标ID:93792),资金来源为《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1〕62号),列当年省级补助“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3031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由县国库支付中心拨付。 平阳县财政局 平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30日 平阳县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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